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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怪,我承認。

 

跟不是很熟的人看棒球,會很彆扭。

自己逛街時,會擺臭臉,說是武裝也不為過。

總會一陣子拼命看書,一陣子拚影集,一陣子又拚韓劇,然後又會一陣子對什麼都沒興趣。

討厭人把腳丫子對著我,因為覺得很髒。但自己卻又把書桌的東西丟的到處都是,自我說服找的到就好。

看影片時,總是喜歡主角身旁的配角,覺得亮眼極了。

一但不熟的人安排我的時間,就會渾身不對勁感覺窒息,但問題是那些不熟的人卻是身邊的所謂的朋友或是同事。

貌似遇到有好感的男性,我就會擺臭臉避開,然後拼命找出它的缺點。

然後生活中,我還讓自己有好多儀式要進行,一但沒做到,就會難受。

還莫名地讓自己像個軍人一樣有時間表,7:30要洗澡,11:00要關掉電視準備入眠。還得準時收看壹級娛樂與海賊王,以上沒做到,我就會覺得今天不一樣。

 

好吧,說是自己怪,我倒是認為自己有病。

病的不輕。

 

 

這幾天騎車 我們就是裝扮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小鹿說:有誰認為那不怪,而是性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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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ttyxm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