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其實一點都不喜歡跟別人吵架,
因為我就算吵贏了,
我還是不開心,這是真的,
吵完了,那種痛快不會在。
當然以上是針對我認識的人而言。

昨天,發生了一件事,
一件她們說我很大膽的事。


我在游泳館打工,職務是櫃檯人員,
也就是負責收收錢,讓人借鑰匙,
或是客人有問題,我們負責回答他這樣的事情。
同時我們也負責要廣播,為的是要通知大家清場時間已到,
請大家上岸,並開始沖澡,以準備離開游泳館。

一般而言,從學姐告訴我們的,
就是8:10廣播,
但是那位管理員來這邊之後,
就有跟我們講說,如果覺得人太多,
可以提早一點廣播,
好,聽了這句話之後,
以後只要我們覺得人多,
我們就提早廣播。

據其他櫃台的講說,
她們來上班時,
管理員也跟她們講說,不要提早清場了,
因為有人來投訴,說我們游泳館怎樣怎樣的。
學妹說另外的櫃檯人員好像有說那就8:05清場,
但學妹沒跟我說的是,這不是那位櫃檯人員跟管理員的協議,
因此,我昨天就在8:05廣播。

廣播完之後,他就走出來說,
"我不是叫你晚一點清場嗎?不是跟你說有人已經在投訴了嗎?"
"可是你不是說人多,就可以提早廣播嗎?"
指著泳池,"那叫人多嗎?你有沒有去外面看?你有沒有去外面看?"
我指著櫃檯,"那裡證件很多啊!"
"證件是指休館,廣播是清場,兩個不一樣。"
"那請問你,你來這邊時,有跟我溝通過兩者的分別嗎?"
"反正泳池人沒有很多,你就是不可以提早清場。"
"那我問你,請問你對多的定義是什麼?"
"泳池人根本不多,有很多都是泳隊的。"
學妹就把我拉走了,"不要跟他吵了,學姊。"

學妹在我們吵架過程中,也跟那位管理員說,
"為什麼你都要講話那麼兇。"
他說,我哪有兇,是妳們講不聽。

很有膽的我,在學妹把我拉開時,
還說那你就不要耽誤到我下班時間,
他說,好,你都要照規定是不是,
那妳們以後就給我45分下班,
(照理說,我們是人沒了,就可以走的。)
所以結論是當下的我,
擔心大家對於45分走會不開心。
不然其實我還好。


其實我很不開心,
因為我多少有因為傳話錯誤誤會他了,
但是他說可以提早廣播,那也是不爭的事實。







有時候心情不好,
在發牢騷、抱怨的同時,
我很簡單的,就只需要一句
"我懂,真的。"
不用說太多什麼話,那句我懂很重要。

工作的輕鬆與否,完全端視那份工作,
並不是我們的原因。
所以今天我很幸運的找到一份輕鬆的工作,
那也是我找到的,
算是我厲害,不能說我被工作寵壞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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