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動會,
看見大家的熱情。
記得國中比趣味競賽,2人3腳時,
我們班是第一名,
這一次,我大二,
比的是15人16腳,
只在比賽前一天練習,
結果也是第一名。
我想,我熱愛這項充分看見默契的比賽。
我看到一份心意。


說過自己總是再犯錯,
果然又做錯一件事了,
說過要簡簡單單,結果卻是複雜,
對~~都是我錯。
以後不會在這樣子了,
不是不喜歡那些人,只是,
想要簡簡單單。
在這過程中,有人好可憐,
為何總是被針對?
就因為身材、就因為沒女友?
替他們感到心疼。。。


那種感覺,
該從何說起?
喜歡,是容易的嗎?
也許,大家都想戀愛,
所以....
算了,不想說,反正不關我的事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attyxm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