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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朋友,

所以我寧願早上不到七點出門,把車停在可能被偷的地方,飛奔到大樹下拍照。白天只吃早餐,其餘時間都在說話、走路,晚上搭上火車。晚上回到台南的時候,還要獨自騎車回家,冒著被飆車族搭訕的機會。儘管我心很驚,但卻掩不住心裡的那絲暖意。

愛地球,

所以我儘管睡不到五小時,我還是頂著艷陽,到觀夕平台,淨灘。現在的海灘算很乾淨了,環保局都會有人去打掃,但我們去打掃時,還是看到許多垃圾。仍然有許多人不曉得到海邊放完鞭炮之後,要記得收走垃圾。依然有許多人不知道隨手做環保的美德。總而言之,做完之後我很開心,但是在沙灘上走路真不是普通累。

愛閱讀,

所以我週日跑兩家圖書館,搬回六本書。清單如下:樓下的房客(九把刀),我的孤兒寶貝(陶樂絲‧庫姆森),少年Pi的奇幻漂流,我不再沉默(洛莉‧荷茲‧安德森),戰前酒(丹尼斯‧勒翰),再見寶貝再見(丹尼斯‧勒翰)。我發現我真的該寫讀書心得,因為我的孤兒寶貝明明看過了,但是在書架上看到的時候,太興奮又馬上抱回家,翻開第一頁才發現看過了。另外,昨天已將樓下的房客看完了,現在整個身心不舒服,但我還是樂於接受這樣的題材。

愛電影,

通天神探狄仁傑與哈利波特,都好看到爆炸,都讓我流淚!!!哈利波特,真的好看到電影結束時,我真的很想大喊:我要接著看!!!!!總而言之,推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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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ttyxm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